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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护理学院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制度

2023.05.19

 

 

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师的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课程考核与成绩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武大教字[2001]1161号)、《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过程规范要点》(武大教字[2005]123号)和《武汉大学课程考试考场规则》(武大教字[2000]4号)文件精神,制订如下规定:

一、命题与制卷

1、课程考试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命题,可采用试题库组卷或教师命题。原则上应考教分离。

2、命题前应先填写命题计划。所命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其知识覆盖面、难度、题型、题量适中,每门课程的考试一般以120分名钟为宜。

3、课程考试试题按100分命题,每门课程的考试应同时命AB两套试题,要求两套试卷的题型相同、题量和难度大体相当,同时附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未使用试卷应注明,并连同考试样卷一同存档。

4、考试试卷与存档试卷印制规格均为A4纸。

5、试题在使用前均为密件,命题、制卷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泄露试题将作为教学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宣读考场规则,并分发考题与答卷。公共课程(如政治、英语课等)监考,应在考前15分钟与公共课部老师做好监考对接工作。

3、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如遇试题印刷不清时,可予解释或更换。

4、对考生违反考场规则应予以警告,考生舞弊一经确认,应当场制止、宣布取消该生考试资格,令其退场,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学院教办。

5、考生原则上不得中途离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有监考教师跟随。

6、监考人员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7、监考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看手机和聊天等。

8、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中止时间一到,应立即令考生停止答题。学生离开时,必须将答卷和试题全部交监考人员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收集整理试卷,当场核对试卷份数等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学院教办。

9、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一式两份,及时送交学院教办。

10、监考人员原则上应由学系选派,监考人员依考生人数而定;一般每30名考生应配备一名监考人员,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少于2人。考前必须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尽量杜绝一切可能造成作弊的因素。考试中严密监考和巡视,学生考完交卷后,监考人员要检查桌面是否有与考试相同的内容,阅卷时要注意雷同卷,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必须认真清查处理并及时报告学院教办。

三、考场规则

1、学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等考试物品。手机等通讯工具、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原则上不得带入考场。已经带入考场的,应根据监考老师安排集中堆放(手机必须关机)。

2、考生须随身携带准考证、学生证、校园卡、身份证等证件,考前主动将证件翻开放于座位右上角接受检查。无证件者不准入场。

3、迟到30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4、答卷上必须填写课程名称、学生年级、专业、班级、考试日期、考生姓名和学号等信息。

5、学生答题不得使用铅笔、红色墨水笔,否则无效(作图可用铅笔)。

6、学生对答题内容有疑问时,一般不得向监考人询问。但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字迹或图像模糊不清等情况而不涉及试题内容时,可举手询问。

7、考试时间内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进出考场,特殊情况须经监考人员同意,由监考人员陪同前往。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和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8、考试时间结束,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和答卷放在自己的座位上,试题和答卷不得带走,必须将答卷及试题全部交监考教师收齐后,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9、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反本规则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舞弊者该学科成绩作零分计算,并根据武汉大学相关规定将舞弊及处理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中。

四、成绩分析和试题分析

1、考试成绩核定后,由课程负责人组织统计该课程的优良率和不及格率等。百分制与五级记分制的换算关系为: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和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2、考试结束后,由课程负责人对试题的区分度和难度系数等进行分析,及时更新课程考试的试题库。

 

武汉大学护理学院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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