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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护理学院本科教学调停课规定

2023.05.19

 

 

为加强教学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使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武大教字[2001]161号)、《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过程规范要点》(武大教字[2005]123号)和《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武大教字[2003]209号)件精神,现就本科教学调课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每学期课表印发后,不得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请人代课,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须报学院同意、本科生院备案后实施,并通知学生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可按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

1. 因教室条件原因需改变授课地点或授课时间; 

2. 教师不得缺席的集体活动、重要会议或工作;

3. 任课教师因身体状况不能上课或直属亲属发生突发事件;

4. 任课教师工作调动;

5. 选课人数不足 10 人的选修课程;

6.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7. 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

三、 调停课具体要求

1. 任课教师需提前一周办理调停课手续;

2. 每门课程的调停课率不超过 10%;

3. 学校安排教师出国,或到校外进修,或承担其他调研任务,须持相关部门的证明办理调停课手续; 

4. 因参加学术会议调停课者,须持会议通知办理调停课手续;

四、调停课办理程序

1. 因全校性活动调停课者,按学校通知执行;

2.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按本科生院的调停课通知执行;

3. 任课教师填写《武汉大学本科教学教师调停课申请表》,经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字批准,报校本科生院备案后方可调课,并由申请调课的教师负责通知学生,保证按时上课。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调课手续者, 可委托他人代办,程序相同。

4. 教师确因突发的不可克服的原因不能上课时,由课程负责人尽量安排同级别(或以上)教师代课。如来不及安排代课教师时,则按调课规定办理,并通知相关学生。

五、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的,认定为一般教学责任事故;未经正常批准程序,擅自停课、调课、缺课、请人代课等,导致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严重降低的,认定为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武汉大学护理学院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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