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本着客观、公平、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学科状况,统筹考虑接收推免生计划,2026年学院拟接收推免硕士生13名左右(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接收推免生专业为:101100护理学、105400护理、085600材料与化工。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硕士推免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跨学科报考。
三、申请流程与安排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一)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可于9月22日上午9时起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二)资格审核
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9月23日上午9时起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陆续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注明考生回应时限。考生在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撤销复试通知。
(三)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生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待录取
学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经审核通过后,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注明考生回应时限。考生可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确认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在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撤销待录取通知。考生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考核
学院按一级学科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考核包括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部分。
(一)外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阅读专业文献及开展科研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和心理素质测试等。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及心理素质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为方便考生,学院将根据推免生的来源学校、地区分布等情况,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如分批复试、远程网络复试等。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外语测试×50%+综合面试×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按照要求开展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信息公开
推免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学院将同时公布可用于统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为统考考生报考提供相关招生计划的参考。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89337。
七、其他事项
学院推免预报名考核通过的考生请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3小时内(9月22日12:00之前)填报我院,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优先接收,额满即止,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八、附则
本细则由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见《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