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全体学生:
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营造护理学院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成才氛围,为校院“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在武汉大学护理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学生会与研究生会联合举办护理学院第一届“南曦之星”榜样人物评选活动,鼓励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拼搏奋斗,用国家的大事业磨砺真本领,成为勤于学习、甘于奉献、敢于担当、自强不息的高级护理人才,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个人品质,讲求诚信,团结友爱;
(三)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敢于面对挑战,勇于创新;
(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学院发展和社会福祉;
(五)在理想信念、学习科研、创新实践、文化艺术、志愿服务、拼搏奋进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卓越表现;
(六)参评对象为护理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
(七)相关事迹应为在武汉大学就读期间。
评选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5月8日
竞选方向:
护理学院第一届“南曦之星”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按以下7个类别申报,学院统筹评选出若干名榜样人物。评选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理想信念类
(1)坚定理想信念,积极传播正能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在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理论学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倡导积极健康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二)学习科研类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前茅;
(2)在本专业学术研究中有突出成绩,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与重要科研项目、有创新研究成果等。
(三)创新实践类
(1)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推动护理领域的创新,具有一定的社会或经济价值;
(2)通过科研或实践推动护理教育、护理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形成可推广的模式或成果。
(四)文体艺术类
(1)在艺术创作、文化或体育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院级、省级及以上荣誉;
(2)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院文化氛围的发展和艺术活动的举办。
(五)志愿服务类
(1)长期从事志愿服务,累计志愿时长达到120小时以上,具有显著的社会影响力;
(2)积极组织或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体现创新性或广泛影响力,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弱势群体、社区和校园。
(六)奋进拼搏类
(1)在学业、工作或生活中面临困难与挑战,但始终坚持不懈,最终克服困境,取得优异成绩;
(2)在班级、学科或专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展现出自强不息、拼搏向上的精神风貌。
(七)其他类
有其他特殊贡献和突出事迹,符合评选标准但不属于上述类别的个人,进行补充评选。
实施步骤:
(一)报名(4月21日至4月27日)
本次评选活动由学生自主报名,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至学院团委。有意报名者需准备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阅读原文)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年级+姓名+竞选类别”(例:本科23级-张三-学习科研类),邮件标题与文件名同名,本科生发送至邮箱:2997064766@qq.com,研究生发送至邮箱:2761247411@qq.com。其中材料要求:(1)申报表(word格式);(2)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包含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 复评(4月27日至4月30日)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初步筛选,评审小组由教师代表与学生代表组成,教师代表拟定为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教学工作管理部门、本科生班级导师、研究生导师等组成;学生代表由研究生会与学生会的成员组成。由评审小组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答辩(5月8日)
入围的候选人将选定时间进行现场答辩,通过评审委员会综合个人表现和和个人成果进行评定。
(四)学院党委审批
答辩评审结束,候选人名单将上报学院党委审批,进行最终评定。
(五)表彰
5月12日国际护士节活动现场为获奖的年度榜样人物颁奖,并通过视频、图文及线下海报的形式宣传和展示获奖人物事迹。
评选标准
评选过程需公正、公开、公平,确保每位候选人的个人事迹真实有效,评审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类别的候选人表现,结合学业、实践、创新、社会贡献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相关要求
(一)学院团委需做好推荐和审核工作,确保候选人符合评选标准;
(二)请各位候选人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确保评选过程顺利进行;
(三)活动全过程须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共青团武汉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