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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护理学院关于举办第一届“南曦之星”榜样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5.04.21

护理学院全体学生:

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营造护理学院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成才氛围,为校院“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在武汉大学护理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学生会与研究生会联合举办护理学院第一届“南曦之星”榜样人物评选活动,鼓励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拼搏奋斗,用国家的大事业磨砺真本领,成为勤于学习、甘于奉献、敢于担当、自强不息的高级护理人才,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个人品质,讲求诚信,团结友爱;

(三)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敢于面对挑战,勇于创新;

(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学院发展和社会福祉;

(五)在理想信念、学习科研、创新实践、文化艺术、志愿服务、拼搏奋进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卓越表现;

(六)参评对象为护理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

(七)相关事迹应为在武汉大学就读期间。

评选时间:

2025421日至58

竞选方向:

护理学院第一届南曦之星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按以下7个类别申报,学院统筹评选出若干名榜样人物。评选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理想信念类

1)坚定理想信念,积极传播正能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在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理论学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倡导积极健康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二)学习科研类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前茅;

2)在本专业学术研究中有突出成绩,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与重要科研项目、有创新研究成果等。

(三)创新实践类

1)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推动护理领域的创新,具有一定的社会或经济价值;

2)通过科研或实践推动护理教育、护理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形成可推广的模式或成果。

(四)文体艺术类

1)在艺术创作、文化或体育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院级、省级及以上荣誉;

2)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院文化氛围的发展和艺术活动的举办。

(五)志愿服务类

1)长期从事志愿服务,累计志愿时长达到120小时以上,具有显著的社会影响力;

2)积极组织或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体现创新性或广泛影响力,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弱势群体、社区和校园。

(六)奋进拼搏类

1)在学业、工作或生活中面临困难与挑战,但始终坚持不懈,最终克服困境,取得优异成绩;

2)在班级、学科或专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展现出自强不息、拼搏向上的精神风貌。

(七)其他类

有其他特殊贡献和突出事迹,符合评选标准但不属于上述类别的个人,进行补充评选。

实施步骤:

(一)报名421日至427日)

本次评选活动由学生自主报名,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至学院团委。有意报名者需准备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阅读原文)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年级+姓名+竞选类别”(例:本科23-张三-学习科研类),邮件标题与文件名同名,本科生发送至邮箱:2997064766@qq.com,研究生发送至邮箱:2761247411@qq.com。其中材料要求:(1)申报表(word格式);(2)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包含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 复评427日至430日)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初步筛选,评审小组由教师代表与学生代表组成,教师代表拟定为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教学工作管理部门、本科生班级导师、研究生导师等组成;学生代表由研究生会与学生会的成员组成。由评审小组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答辩(58日)

入围的候选人将选定时间进行现场答辩,通过评审委员会综合个人表现和和个人成果进行评定

(四)学院党委审批

答辩评审结束,候选人名单将上报学院党委审批,进行最终评定。

(五)表彰

512日国际护士节活动现场为获奖的年度榜样人物颁奖,通过视频图文及线下海报的形式宣传和展示获奖人物事迹。

评选标准

评选过程需公正、公开、公平,确保每位候选人的个人事迹真实有效,评审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类别的候选人表现,结合学业、实践、创新、社会贡献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相关要求

(一)学院团委需做好推荐和审核工作,确保候选人符合评选标准;

(二)请各位候选人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确保评选过程顺利进行;

(三)活动全过程须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共青团武汉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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