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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4.03.25


 

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等文件要求,为推进选拔机制改革,提高选拔质量,2024年护理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办法,以“统一科目、统一划线、统一复试、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在医学部指导下,由护理学院牵头组织复试工作。结合各学科实际,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按照一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其中护理学科的复试小组由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和第二临床学院的专家共同组成。复试小组由当年无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复试经验的教师组成,实行集体负责制,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周严、赵昊鲁、周芙玲、刘忠纯、谭金海

  员:刘燕群、罗睿、杨冰香、蔡忠香、冯毕龙、卢章洪、杨雨飞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划线原则

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学位

类别

学科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统考

计划数

上线人数

外语

政治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学术

学位

护理学

45

55

200

315

1

2

材料加工工程

55

55

75

75

315

1

0

专业

学位

护理(全日制)

45

50

195

310

6*

21*

护理(非全日制)

59*

66*

材料与化工

50

55

75

75

320

3

1

材料与化工(非全日制)

7

0

说明:表中带*的数据为三个培养单位(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的计划总数。

(三)“对口支援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享受加分政策后并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28日之前联系学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及要求

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各一级学科专业复试安排和要求如下:

考生报考专业和类别

资格审查

专业课笔试

英语水平测试

和综合能力面试

备注

085600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时间:41

83011:30

地点:武汉大学医学部2号楼62602会议室

4114:30开始

 

1.试地点和面试分组另行通知。

2.请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复试。

101100护理学

105400护理(全日制)

41

14:0015:00

428:00开始

105400护理(非全日制)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及要求:①核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②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③提交在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④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份;⑤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或劳动合同1份。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按照学校财务部有关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用,标准为100/人,缴费方式另行通知。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二)复试安排

有专业课笔试的专业由护理学院集中组织笔试,综合面试环节严格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小组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水平和对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包括:

1、专业课笔试:护理学科的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护理研究》,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英语水平测试:结合口试形式进行,考生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题目,满分为100分;

3、综合能力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培养潜力、心理素质等方面,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查。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下同)。复试中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护理学科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40%+专业课笔试×10%+英语水平测试×20%+综合能力面试×30%

材料与化工专业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英语水平测试×10%+综合能力面试×30%

(四)拟录取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报考志愿,按总评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含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各单位)。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复试统一组织的专业间生源共享。

四、调剂

复试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进行调剂,将在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另行发布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将采取多种方式及渠道进行考查,包括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以考核结果作为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依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培养方式、学费及奖学金请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八、信息公开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名单在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和第二临床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在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和第二临床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本细则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咨询与监督方式

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27-68754125

Email:wdyz@whu.edu.cn

2、武汉大学护理学院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27-68789337

Email:002950@whu.edu.cn             

3、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27-88041911-88884

Email:yanjiusheng88455@126.com

4、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27-67813563                                                                                                 

Email:xskyyf@163.com

 

请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加入QQ群:720103267(请以真实姓名加入)

 

 

武汉大学护理学院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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