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3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的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化落实青年志愿者行动,引导和鼓励全校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校团委决定开展武汉大学 2023 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
根据校团委文件精神要求,护理学院团委同步展开护理学院2023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级评选:
一、表彰类别
(一)个人奖项
武汉大学 2023 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
武汉大学 2023 年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
(二)组织奖项
武汉大学 2023 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
(三)项目奖项
武汉大学 2023 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参评范围为 2023 年度在全校涌现出来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项目,特别是在实施“西部 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在全国、全省等重要赛事中获奖的项目。
(一)武汉大学 2023 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 武汉大学在籍学生中的“志愿汇”注册志愿者;
3.仅针对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由武汉大学承接的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作和武汉大学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4.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或从事志愿服务相关的工作, 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50 小时(此 时长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通过“志 愿汇”认证的信用时数和荣誉时数的总和。若有在其他志愿服务公益平台认证的志愿服务时长,由所属志愿服务组织决定是否计入累积志愿服务时长);
(2)在志愿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如曾参加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并担任主要负责人、学生领队、组长等职务;或为各单位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主要学生骨干(不限于第一负责 人),且组织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 8 次;
5.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6.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武汉大学 2023 年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 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武汉大学青年教职工中的“志愿汇”注册志愿者;
3.仅针对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由武汉大学承接的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作和武汉大学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4.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或从事志愿服务相关的工作,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志愿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如曾参加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并担任带队老师等职务,或为各单位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老师,且组织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 8 次;
(2)指导本单位获得校级以上志愿服务奖项。
5.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6.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武汉大学 2023 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 申报条件
1.于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前成立的在校组织(含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校级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校级志愿者服务队、团支部志愿服务队);
2.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
(四)武汉大学 2023 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 推选条件
1.项目须常态化开展,具有一定的服务成效,获得服务 对象广泛好评;
2.项目须突出时代特征与所属院系学科特色;
3.项目须具备完整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
4.项目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参与各级志愿服 务项目大赛或得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
三、名额分配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指导老师”名额分配
1.“优秀青年志愿者”的申报名额已划分,分配方案见附件 1。其中,各分团委(团总支)按照“注册志愿者人数 ×1.5%+1”的原则分配名额。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校“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校级志愿服务队的推荐人选不占用各分团委(团总支)申报名额。
2.“优秀指导老师”的申报名额为各分团委(团总支) 优秀指导老师 1 名。
(二)“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名额分配
各分团委(团总支)设 1 个“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申报名额。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校“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校级志愿服务队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三)“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名额分配
“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由各项目所在团队自主申报, 不做名额限制。
院级评选:
在校级评选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其中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 小时。“护理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名额为10个。
四、评选流程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指导老师”申报流程
1. 自主申报
(1)材料提交:符合参评条件的志愿者自主进行申报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对应申报单位。本学院申请材料(汇总表、申请表等)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8:00,申请材料提交邮箱为2522677853@qq.com。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2)评审阶段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团委书记、兼职辅导员及学院团委组织成员(参加评选者除外)。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审核过程的监督,对评选结果的核查以及接受学生意见反馈并对公示期间学生提出的合理异议做出答复。
(3)公示阶段
确定推报人选后,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联系学院评审小组反映。
(二)“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评估,确定入围决赛的集体名单,并通过决赛的展示、答辩等环节评选出武汉大学 2023 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具体评选时间与评审细则另行通知。
本学院申请材料(汇总表、申请表等)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8:00,申请材料提交邮箱为2522677853@qq.com。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三)“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流程
“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由各项目所在团队自主申报,各项目团队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评估,确定入围决赛的项目名单,并通过决赛的展示、答辩等环节评选出武汉大学 2023 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具体评选时间与评审细则另行通知。
本学院申请材料(汇总表、申请表等)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8:00,申请材料提交邮箱为2522677853@qq.com。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相关校级文件见附件。
护理学院团委联系人:
毛老师 027-68789337
黄同学15730887048
吴同学15943012540
联系邮箱:2522677853@qq.com